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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内蒙古的考生注意了,近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发布了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公告,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可供各位考生参考。
2022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充分发挥人才支撑引领作用,根据《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鄂党发〔2021〕22号)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落实“科技兴蒙”行动以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21〕61号)以及《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16号)文件精神,经市公安局研究、有关部门批复同意,决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及条件
(一)引进计划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1名。具体信息和要求详见《鄂尔多斯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目录》(附件1)。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取得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博士研究生学位(含2022年12月31日以前的博士应届毕业生)人员;
6.国(境)外高校博士学位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并提供学历认证结果;
7.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1年11月3日以后出生);
8.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博士研究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鄂尔多斯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离开鄂尔多斯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10日9:00至2022年11月30日17:30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sj.ordos.gov.cn),点击“鄂尔多斯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大厅”飘窗中“个人登录”,注册登录后点击“人才引进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同时上传以下材料:二代身份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提供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经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等。数码彩照上传格式为jpg,大小为100k以下,宽度400像素,高度600像素。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后提交。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时间截至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鄂尔多斯市公安局根据引进资格条件和接收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凡是因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报送材料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的后果自负。
(三)资格复审。鄂尔多斯市公安局进行资格复审工作,重点审核报考人员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要求的相关内容。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 2022年12月5日9:00至2022年12月6日17:30 内到鄂尔多斯市公安局政治部629办公室提交下列材料并进行资格复审: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复审材料的,不予接收,取消面试资格。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报考人员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报考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引进人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通过面试加试方式确定。考试总成绩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需要进行复检的报考人员,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应及时进行复检。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并依次递补。
2.按照引进岗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学等情况及其与引进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查阅本人档案,并对其进行政治审查。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考察按引进程序进行,递补只进行1次。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人选的总成绩以及体检、考察情况,经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党委会议研究后,确定拟引进人选,在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办理引进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本次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间按正式工作人员实施岗位聘用,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新聘人员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一般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待遇
引进人才办理人事手续,列编注册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符合鄂尔多斯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住房补贴和配置政策性周转房以及科研经费相关政策。相关政策可参考《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鄂党发〔2021〕22号)《鄂尔多斯市人才安居保障实施办法》(鄂人社发〔2022〕90号)等文件。
四、纪律和监督
(一)考生在报名时,请规范并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后续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电话告知。
(二)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对引进人才工作全程监督。
(三)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引进工作任何阶段及聘用后发现引进人员与引进条件不符和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四)未尽事宜由鄂尔多斯市公安局、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咨询电话:0477-8582022
监督举报电话:0477-8582178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
1.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目录》
2. 《诚信承诺书》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
2022年11月3日
本篇文章来源于 鄂尔多斯市公 安局。
2021年内蒙古一建考试报名通知-报名时间-报名条件?
内蒙古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什么时候发布?2023年内蒙古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发布了吗?具体的内容有哪些?2023年报名时间是在什么时候?更多一建报名信息,敬请关注猎考网一级建造师频道。
内蒙古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已经公布,内蒙古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在021年7月6日10:00—7月18日23:00,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为2.5cm×3.5c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
2023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一、考试设置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考试时间
2023年9月11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23年9月12日
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 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二)报名时间
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我区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6日10:00—7月18日23:00;网上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7月7日10:00—7月20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为2023年7月6日10:00—7月21日17:00;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
考生务必确认本人符合相关条件并正确选择拟考级别和考试科目,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三)告知承诺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承诺本人已知晓证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和材料、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利与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承诺方式及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报考人员利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四)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上述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考信息时,将收到本次报名审核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提示,需在自治区资格审核时限内到报名地区人事考试机构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五)对于符合免二科和无法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需携带报名表、工作证明及本人的毕业证原件和符合免试的相关证件,需在自治区资格审核时限内到报名地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现场人工审核。现场人工审核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7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通过现场人工审核的考生,应及时查询核对本人报考状态,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信息无误(特别注意报考级别和科目务必准确)、核查通过、缴费成功、报名完成,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备用。
(六)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七)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为2.5cm×3.5c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9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老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八)打印准考证。2023年9月6日10:00—9月10日,报名成功后的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监督管理及违纪处理
(一)考试组织机构将对考试过程实行日常监管并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二)考生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人员须知
(一)人员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客观科目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考场备有草稿纸供人员使用,考后收回。《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观题科目,请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务必提醒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试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代替他人或者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六、考区设置
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在区直(呼和浩特)和全区11盟市均设置考区。
七、考试收费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8号)、《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原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的规定,每人收取考试报名费20元。客观题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70元。
附件:自治区各盟市资格审核部门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7月2日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资格审核部门联系方式
考区审核单位审核点地址咨询电话区直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包头大街地调院前楼0471-66001980471-6601168包头市包头市人事考务中心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阿尔丁大街41号人和大厦406房间0472-5221935呼伦贝尔市呼伦贝尔市人才流动人事考试中心呼伦贝尔市中心城新区安达广场南,呼伦贝尔市民生大厦三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0470-8236460兴安盟兴安盟人才服务局兴安盟党政综合大楼东北角一楼大厅0482-8266117通辽市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科尔沁区和平路739号劳动大厦院内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0475-88200120475-8820013赤峰市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赤峰市新城区临潢大街宝通大厦西侧三楼0476-8330744锡林郭勒盟锡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人事考试部)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蒙古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西段劳动和社会保障大厦 一楼大厅11号窗口)0479-8235702乌兰察布市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大楼东大厅一楼0474-8159295、
8150963鄂尔多斯市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中心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大街与民和路交汇处路北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鄂尔多斯市一中南门往西500米路北)0477-8586210巴彦淖尔市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中心新华西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18室0478-8527225乌海市乌海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乌海市滨河区创业路与宜化街交叉路口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东大厅0473-3158037阿拉善盟阿拉善盟人事培训考录中心盟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楼317室0483-8771001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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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内蒙古三支一扶考试流程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首先网上报名: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5月21日9:00—5月26日18:00,应往届毕业生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地区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5月27日—29日,考生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参加考试确认凭条。未打印确认凭条的考生,一律不予安排考试,报名信息自动删除。
6月10日—6月13日,考生从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准考证。考生免交报名费和考试费。
考试时间:2015年6月14日上午9:00—11:30
6月29日以后,考生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查询考试成绩。
7月8日以后,考生可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查询录取结果。
7月9日-7月15日,“三支一扶”入选人员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入围考生按照规定去参加资格复审,体检,培训,上岗。更多相关考试信息请您登录内蒙古中公教育网查看。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21年内蒙古一建考试报名通知-报名时间-报名条件?
内蒙古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什么时候发布?2023年内蒙古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发布了吗?具体的内容有哪些?2023年报名时间是在什么时候?更多一建报名信息,敬请关注猎考网一级建造师频道。
内蒙古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已经公布,内蒙古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在021年7月6日10:00—7月18日23:00,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为2.5cm×3.5c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
2023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一、考试设置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考试时间
2023年9月11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23年9月12日
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 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二)报名时间
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我区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6日10:00—7月18日23:00;网上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7月7日10:00—7月20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为2023年7月6日10:00—7月21日17:00;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
考生务必确认本人符合相关条件并正确选择拟考级别和考试科目,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三)告知承诺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承诺本人已知晓证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和材料、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利与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承诺方式及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报考人员利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四)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上述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考信息时,将收到本次报名审核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提示,需在自治区资格审核时限内到报名地区人事考试机构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五)对于符合免二科和无法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需携带报名表、工作证明及本人的毕业证原件和符合免试的相关证件,需在自治区资格审核时限内到报名地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现场人工审核。现场人工审核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7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通过现场人工审核的考生,应及时查询核对本人报考状态,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信息无误(特别注意报考级别和科目务必准确)、核查通过、缴费成功、报名完成,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备用。
(六)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七)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为2.5cm×3.5c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9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老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八)打印准考证。2023年9月6日10:00—9月10日,报名成功后的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监督管理及违纪处理
(一)考试组织机构将对考试过程实行日常监管并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二)考生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人员须知
(一)人员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客观科目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考场备有草稿纸供人员使用,考后收回。《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观题科目,请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务必提醒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试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代替他人或者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六、考区设置
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在区直(呼和浩特)和全区11盟市均设置考区。
七、考试收费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8号)、《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原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的规定,每人收取考试报名费20元。客观题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70元。
附件:自治区各盟市资格审核部门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7月2日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资格审核部门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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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0963鄂尔多斯市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中心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大街与民和路交汇处路北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鄂尔多斯市一中南门往西500米路北)0477-8586210巴彦淖尔市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中心新华西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18室0478-8527225乌海市乌海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乌海市滨河区创业路与宜化街交叉路口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东大厅0473-3158037阿拉善盟阿拉善盟人事培训考录中心盟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楼317室0483-8771001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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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内蒙古的考生注意了,近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发布了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公告,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可供各位考生参考。
2022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充分发挥人才支撑引领作用,根据《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鄂党发〔2021〕22号)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落实“科技兴蒙”行动以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21〕61号)以及《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16号)文件精神,经市公安局研究、有关部门批复同意,决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及条件
(一)引进计划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1名。具体信息和要求详见《鄂尔多斯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目录》(附件1)。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取得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博士研究生学位(含2022年12月31日以前的博士应届毕业生)人员;
6.国(境)外高校博士学位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并提供学历认证结果;
7.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1年11月3日以后出生);
8.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博士研究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鄂尔多斯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离开鄂尔多斯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10日9:00至2022年11月30日17:30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sj.ordos.gov.cn),点击“鄂尔多斯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大厅”飘窗中“个人登录”,注册登录后点击“人才引进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同时上传以下材料:二代身份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提供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经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等。数码彩照上传格式为jpg,大小为100k以下,宽度400像素,高度600像素。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后提交。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时间截至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鄂尔多斯市公安局根据引进资格条件和接收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凡是因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报送材料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的后果自负。
(三)资格复审。鄂尔多斯市公安局进行资格复审工作,重点审核报考人员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要求的相关内容。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 2022年12月5日9:00至2022年12月6日17:30 内到鄂尔多斯市公安局政治部629办公室提交下列材料并进行资格复审: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复审材料的,不予接收,取消面试资格。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报考人员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报考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引进人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通过面试加试方式确定。考试总成绩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需要进行复检的报考人员,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应及时进行复检。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并依次递补。
2.按照引进岗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学等情况及其与引进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查阅本人档案,并对其进行政治审查。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考察按引进程序进行,递补只进行1次。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人选的总成绩以及体检、考察情况,经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党委会议研究后,确定拟引进人选,在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办理引进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本次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间按正式工作人员实施岗位聘用,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新聘人员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一般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待遇
引进人才办理人事手续,列编注册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符合鄂尔多斯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住房补贴和配置政策性周转房以及科研经费相关政策。相关政策可参考《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鄂党发〔2021〕22号)《鄂尔多斯市人才安居保障实施办法》(鄂人社发〔2022〕90号)等文件。
四、纪律和监督
(一)考生在报名时,请规范并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后续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电话告知。
(二)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对引进人才工作全程监督。
(三)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引进工作任何阶段及聘用后发现引进人员与引进条件不符和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四)未尽事宜由鄂尔多斯市公安局、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咨询电话:0477-8582022
监督举报电话:0477-8582178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
1.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目录》
2. 《诚信承诺书》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
2022年11月3日
本篇文章来源于 鄂尔多斯市公 安局。